我们平时在上网时,有时会看到这样的视频。一辆拆解车,在对罗山汽车报废有限公司进行拆解。但是这辆报废小汽车,外观成色还挺新的,并且有些车辆还是V8大排量发动机。不少网友看到后会觉得可惜,甚至萌生了这样的念头,在报废拆解厂,1万元以内,就能买齐所有的车身零部件,组装成一辆大排跑车多拉风。那么这样的事,有没有操作空间呢?
拆解企业要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“五大总成”(发动机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)数量、型号、流向等信息,并录入“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”系统。
对于回收的五大总成,具备再制造条件的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,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;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,应当作为废金属,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。
而那些由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“五大总成”以外的零部件,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,能够继续使用的,可以出售,但应当标明“报废机动车回用件”。
此外,最重要的一点是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,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“五大总成”拼装机动车。而且,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。
根据罗山汽车报废有限公司的规定: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
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所以,有购买报废车五大总成,制造拼装车上路的朋友,赶紧趁早打消这样的不法念头。